书籍目录字号A−20A+ 历史 > 贞观政要 | 上页 下页 贡赋1 贞观二年,太宗谓朝集使曰:“任土作贡,布在前典,当州所产,则充庭实。比闻都督、刺史邀射声名,厥土所赋,或嫌其不善,逾境外求,更相仿效,遂以成俗。极为劳扰,宜改此弊,不得更然。”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卷 页 之 间